劳动者提出离职后一定要工作满三十天吗?预告期内严重违纪单位还能开除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单位或劳动者提前离职而不等到满三十天,这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实务中,经常会遇到单位或劳动者提前离职而不等到满三十天,这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从劳动者视角,其主观不再愿意为单位提供劳动,单方想离职,是劳动者自由处分的权利,而提前三十天立法的本意在于为了给用人单位足够的时间应对员工离职的突发情况,以避免对生产经营造成损失,并不是为了限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故如果劳动者没有提前三十天或虽提前了三十天但未到三十天就离职,则违反了该规定,此种情况下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并不产生影响,劳动合同仍然可以解除,但如果给单位造成了损失,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支持损失的案件如(2022)沪0113民初23191号一案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被告,如未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原告单位可能确实存在临时找人需要增加用工成本的情况,故本院根据原告提供的代某情况及被告的工资标准等因素综合考虑,酌情确定被告赔偿原告代某损失750元。
未支持损失的案件如(2024)沪0118民初3951号一案中,法院认为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通知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的损失,但双方另有约定除外。2023年2月6日,被告与马某的对话录音中,马某曾表示被告写一份工作交接单,第二日就不用继续上班了,被告亦同意并制作了工作交接单向原告指定的周琪交付了交接单,故本院认为双方已经就劳动合同解除后工作交接等事宜达成了合意,在被告完成工作交接的情况下,原告免除被告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原告解除劳动合同的义务。现被告已经按约履行了工作交接义务,原告亦未举证证明被告交接的工作存在重大差错,故本院对原告主张被告应赔偿其未提前三十日解除劳动合同造成原告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从用人单位视角,劳动者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时,用人单位是否也必须要在三十天期满后才能解除劳动关系呢?
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提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已经明确了自己的离职时间是满三十天,因此劳动关系也应该存续到满三十天,单位在这期间不能提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应当视为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
另一种观点认为,提前三十天的规定是对劳动者行使单方无因解除权程序上的限制,是为了用人单位在这三十天中可以找到合适人选接替岗位办理交接,如果三十天期满,象征着劳动者已经履行了程序义务,此时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也可以离职,但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期间同意了劳动者的离职申请,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观点,一方面此处的三十日是指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用人单位可以放弃该预告期利益;另一方面并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三十天后才能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可以作出选择,属于用工自主权。如(2023)沪0117民初3508号一案中,法院认为李某于2022年8月25日已经签署离职通知书向W公司提出辞职,而W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为李某办理离职,表明W公司已经放弃预告期利益,同意劳动合同的解除日期提前至2022年8月26日。W公司为李某办理离职的行为并不对双方劳动合同的解除原因产生实质影响,即不能改变双方的劳动合同已因李某以身体原因为由提出辞职而解除的事实。因此,李某以W公司违法解除双方劳动合同为由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
最后一个问题是,该三十天预告期内若劳动者发生严重违纪行为,用人单位还能开除吗?
虽然辞职行为已生效,但预告30天期间双方的劳动合同仍然有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应当诚信遵守,故劳动者仍应遵守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并恪守职责。在该三十天内,用人单位若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该行为仍然能够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果。用人单位具有相对严格的举证责任,若未能达到该举证标准的,那么可能会承担违法解除的风险。如(2018)沪02民终10696号一案中,法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基于该规定,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上述的三十日是指劳动者预告解除合同的期限,在前述法律设定的预告期内,双方均应按原劳动合同全面履行各自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可以当然行使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在发现劳动者有违纪的情况下行使惩戒权。因此,厨房公司在发现陈甲有严重违纪行为的情况下,在法定预告期内解除双方劳动关系并无不当,无需承担违法解除赔偿金之责。
综上,明庭建议:对于劳动者提出辞职的情形,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一定要在充分理解掌握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做出决定,切勿草率以致劳资双方产生矛盾而引发争议,也可咨询专业律师防止争议发生,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