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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诉讼中常见的问题
来源:明庭律所 | 作者:明庭律师 | 发布时间: 2017-11-27 | 1300 次浏览 | 分享到:
商业秘密诉讼中常见的问题
1、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保密协议的,应通过劳动仲裁还是诉讼解决?
A.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同时侵犯了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因违反竞业限制并不必然的侵犯了公司的商业秘密,此时对商业秘密的认定仍需满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仍需证明合同中涉及的信息符合法定的商业秘密构成要件,而且员工从事了披露或泄露商业秘密的行为才构成商业秘密侵权。此时,用人单位如以违约为由主张权利,则属于劳动争议,应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以侵权为由主张权利,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B.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的行为未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属于劳动争议。
C.员工离职后违反保密协议的约定,不属于劳动争议,用人单位可独立提起合同纠纷诉讼。
D.如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保守商业秘密的内容,员工违反其中规定造造成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泄露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
2、商业秘密司法鉴定内容和作用
商业秘密鉴定一般只针对法官依自身能力确实无法判断,但可借助于科学、技术或其他专业知识帮助法官理解的“事实问题”进行鉴定,不对“法律问题”进行鉴定。鉴定内容包括非公知性和同一性,即被侵权商业秘密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侵权人所用信息与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是否相同或者实质相同。
3、权利人损失的认定
损失赔偿依此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A.权利人因侵权所受的损失,如销量减少造成的损失等。实践中较难确定。
B.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计算侵权损害赔偿时,一般按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而不是按照销售利润计算。
C.参照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计算合理的损失赔偿。
D.在上述三种方法均无法确定赔偿数额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另外,根据2017年《浦东法院涉上海自贸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件报告》,赔偿数额在披露型侵害商业秘密犯罪中,权利人使用商业秘密并有产出收益时,可综合考虑研发成本、实施收益、可得利益及该商业秘密可保持优势的时间来进行评估。
4、合理开支如何计算
侵权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合理开支是指权利人直接用于调查、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费用,一般包括:公证费、认证费;调查取证费;翻译费、律师费等。但应当注意这些费用的使用和数额应当“合理”,权利人除避免过高的费用得不到法院支持外,还应注意保存费用凭证,如发票、合同及转账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