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居女性要注意!猥琐男偷拍女子洗澡裸照,还要敲诈勒索!
来源:明庭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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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茜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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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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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导读
2019年8月中旬,山东济南的张女士,分别在微信和QQ上被同一个陌生人请求添加为好友,因为这个陌生人能说出张女士的名字,所以张女士以为是认识的朋友便通过了请求。结果没想到,8月14号的时候,这个陌生人竟然在微信给张女士发了一张洗澡裸照,而照片上的人正是张女士!当下,张女士便立马报了警。
报警后,在警方的帮助指导下,张女士与这个陌生人在微信上不断周旋。17号的时候,这个陌生人又给张女士发了七、八张裸照,并谎称记者的身份,要求张女士准备10万元现金赎回照片,还要求张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不然的话就得多加一万元!最终,双方商定5万元成交,在一广场交易。
这个陌生人为嫌疑人杨某,当天,当他在广场出现时,就被警方一举抓获了!后经了解,该嫌疑人杨某竟然是通过张女士家高达1米8的洗手间小窗户偷拍到的裸照,并通过张女士的外卖和快递了解到她的个人信息,从而获取信任加为了好友。现33岁的杨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警方刑拘。
法律相关
本案中成立敲诈勒索罪,理由并非是杨某偷拍女子洗澡的行为,而是杨某借此索要财物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所以,偷拍他人的裸照,不能入罪,但是违法!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因此本案中,嫌疑人杨某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独居单身女性,更要保护好个人隐私
俗话说得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张女士家的浴室窗户1.8米,平常人确实不会想着去偷看偷拍,但是人心难测,总有些不法分子心存恶意,想着偷怕敲诈而获取钱财。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保护好自己,不要总觉得坏人离自己很远!平时点外卖、买快递也要小心谨慎写,以免个人信息严重泄漏。
特别是独居的单身女性,更是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近年来,被拍裸照威胁、勒索的事件时有发生,更甚至有些是熟人作案。所以,女孩子们一定得小心谨慎,别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如果真的不幸遇到了此类事情,那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警方帮助,并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