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86-021-68819098
您好,欢迎访问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Minton Lawyers

新闻与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斗气别车”,很可能让你面临刑事犯罪!
来源:明庭律所 | 作者:茜茜 | 发布时间: 2019-10-19 | 3700 次浏览 | 分享到:
我们日常开车,经常也会因一些车主开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而生气。但在今年10月7日,吉林松原,就因为“变道问题”发生了一起非常危险的事件。这起事件本来根本不会发生,但就是因为互不相让而导致了两车相撞。

在当天,一辆由西向东直行的公交车与一辆由南向北到路口右转的出租车,在某路口相遇,出租车想从公交车前边过去,但公交车没让。接着两车就开始在马路上斗气,随后出租车横停在了公交车前,与公交车司机理论争执。争执期间,车里竟然有乘客怂恿公交车司机撞出租车!没想到,一个真敢说,一个真敢做!公交车司机真的撞上了出租车,结果导致了公交车内乘客受伤。接着公交车司机报了警,称出租车变道导致了车祸,其他一概没提。

经过民警调取监控发现,这起道路交通事故涉嫌违法犯罪。10月18日,两名司机均已被刑事拘留。

法律相关
两人为何被刑拘?

该事件中,两人开的车都属于运营车辆,特别是公交车属于公共交通工具。两车司机都背负着保障乘客安全和维护公共安全的职责。但他们无视公共安全,明知其实施的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相关规定。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指以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以外的各种不常见的危险方法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主观表现为故意。而且该罪属于行为犯,意味着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只要实施了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构成该罪!

乘客怂恿,应该承担责任

在本案件中,还有一个值得我们注意的点,就是乘客的怂恿!在刑法中,有个词语叫“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等方法,故意地教唆他人犯罪,致使或者没能致使他人犯罪的人。我们通过视频,可以看到有几位顾客,一直在发声:“怼!怼他!“

大家不要以为就是喊了两句,实则不然。乘客的一句激动之语,很可能直接助推了公交司机进一步采取的过激危险行为。

案例延伸

现实生活中,类似这样的“斗气别车”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实际上,这种“斗气别车”的行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可以说是非常危险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和导致人员伤亡。而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不仅是违反了交通规则,更是会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根据有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逆向行驶的,面临着计分和罚款的处罚。同时,根据刑法规定,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将构成危险驾驶罪,最高可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

近年来,因为开斗气车引发的交通惨案很多,导致家庭家破人亡的悲剧也不少。因此在这里提醒各位司机朋友:开车过程中千万别斗气,一定保持好的心态,礼让行车,生命安全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