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86-021-68819098
您好,欢迎访问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

Shanghai Minton Lawyers

新闻与资讯

news & INFORMATION

上海地区食用DC减肥药被认定为吸毒,已出现转机
来源:明庭律师 | 作者:明庭律师 | 发布时间: 2020-08-15 | 6495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上海部分人员因食用泰国DC减肥药而被公安机关认定“吸毒”做出了行政处罚和社区戒毒决定,公安机关责令处罚对象于规定时间内到社区戒毒执行地报到。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吃减肥药会被公安机关认定吸毒呢?

我国刑法规定:
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DC减肥药中的“芬太明”属于精神药品,违法、违禁使用的情况下确实应当被认定为“毒品”。

这样岂不是吃了这款减肥药就会被认定为吸毒了?

部分食用DC减肥药的人员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社区戒毒决定后,找到了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进行求助。明庭律所高度重视本案,指派沈律师和罗律师承办该案。承办律师对食用DC减肥药的人员的食用原因、食用频率、是否产生依赖性、是否出现毒品戒断反应以及药品本身的违法性、依赖性、危害性等方面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认为“在正常剂量和频次的情况下,基于减肥目的而合理食用DC减肥药,并不应当认定为吸毒”,并基于此为相关人员提起了申请复议手续。



本所律师在《行政复议申请》中的观点获得了公安机关的认可,并已开始启动相关程序,对该行为进行重新认定。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提醒广大读者,毒品有巨大的社会危害,一旦吸食,会对个人、家庭及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DC减肥药含有“芬太明”成分,长期超剂量食用确实属于吸毒行为,建议大家停止食用DC减肥药,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各位读者在生活中擦亮双眼谨慎选择,爱美之心人人有,至今DC减肥药在很多代购圈中依旧正常销售,可能像这样的案子还会发生。


如果发生了类似的情况,建议第一时间联系律师,把握解决问题的时机,第一时间联系专业的律师以取得最好的结果。


明庭律所 DC减肥药工作组电话
021-68819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