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特定的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很多初创公司在开始成长阶段股权较单一,通常由合伙人共同持有公司的股权,此时公司股权设置是否合理会对将来公司发展成熟后引入投资人进行股权激励、高管持股或其他预留股权产生关键性影响。
那么,中小企业的股权结构究竟该如何设置呢?
【案例】
小A在教育行业工作多年,他准备与四个朋友一起创业,做一个针对中小学课程的辅导机构。这五个创业伙伴里面,小A和两个朋友是全职工作,另外一个朋友先兼职,然后过一段时间再全职,还有一个朋友仅出资。
【律师解析】
(1)不要股权平均化
平均股权意味着每个人对公司的作用相同,但事实上小A等5人在公司的身份、工作量等不尽相同,对公司的贡献不一,公司发展一段时间后,平均股权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如公司发展效率问题、利益分割公平问题。
从公司上市的角度看,一个创业团队从开始创立到最后上市一般要经过多轮融资,每一轮融资会稀释10%-20%的股权。每轮出让股份时,所有股东同比例稀释股权,因此为保证创始人对公司的绝对控制权,一般大股东要保持不低于60%的股份。
因此律师建议,本案中初创团队持股人不超过3人,小A本人为初创团队的大股东,占股60%-70%,负责决策,2个全职朋友占股30%-40%,有部分话语权并且能辅助小A;兼职人员和仅出资的人暂不加入。如果确需这二位加入,可以在今后以定向增发的形式吸引进来。
(2)利益分配合理
股权分配要依据出资大小、工作能力、专业背景及贡献多少决定。
对于公司成立和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人物,如在销售型公司中,可以给予负责销售的创始人多一些股份;在产品型公司中,可以给予负责研发的创始人多一些股份。对于仅出资不工作创始人,因其贡献度可能会随着公司的发展逐步降低,对公司的影响减小,将来公司发展到一定阶段会对公司产生某些阻碍,故可以通过评估给予不超过5%的股权。
(3)签署股东协议,防止内部冲突
公司在发展了一段时间后,股东之间可能会出于公司发展理念或利益最大化的原因,出现争夺控制权、信赖破裂的情况,因此设立防冲突机制是非常必要的。故建议创始团队签订股东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约定发生纠纷后的解决方式。
(4)适时提出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公司为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采用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员工获得股票期权后,如公司的价值在不停上升,对员工的激励非常强;相反则会打击员工的积极性,此时股票期权没有任何实际意义。
实践中互联网类公司初创时会预留部分股权作为期权池,其他类型公司根据发展情况确定股权激励,即在公司业务已经可以获得确定性地增长时设立股票期权,此时获得期权的员工能切实感受到公司持续发展的股权增值。
以上就是我们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初创型公司从设立到逐步发展后股权设置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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