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3月30日,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联合公开印发《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已有工作基础上,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带押过户”。要推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实现地域范围、金融机构和不动产类型全覆盖,常态化开展“带押过户”服务。根据《通知》,“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带押过户”主要适用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未结清的按揭贷款,且按揭贷款当前无逾期。
2.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2023.03.10公布/2023.04.15施行
原规定共36条,包括授权与管辖、垄断协议行为的认定、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与《暂行规定》相比,《规定》保留21条,新增15条,修改16条,修订后共51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六方面:一是进一步明确竞争关系的认定标准;二是完善数字经济领域有关规定;三是细化对纵向垄断协议认定规则;四是细化组织和帮助达成垄断协议有关规定;五是进一步规范调查程序;六是完善法律责任。
3.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2023.03.10公布/2023.04.15施行
此次《规定》修订主要调整了以下内容:一是调整细化了违法行为表现方式;二是进一步明确了执法要求;三是增加了执法约谈的规定;四是增加了行纪衔接相关内容。五是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做好衔接;六是充实了竞争倡导的内容。
4.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2023.03.10公布/2023.04.15施行
《规定》共45条,包括授权与管辖、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调查程序、法律责任等。与原《暂行规定》相比,修改30条,保留8条,新增7条,删除1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四方面:一是完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制度规则;二是健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认定规则;三是进一步细化调查程序;四是完善法律责任。
5.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
2023.03.10公布/2023.04.15施行
原《暂行规定》共65条,本次修订修改39条,增加14条,删除1条,形成《规定》共78条。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巩固反垄断法修改成果,明确相关制度适用规则;二是健全分类分级审查制度,提高反垄断审查效能;三是厘清重要概念法律边界,积极回应审查实践;四是明确相关主体责任义务,提高执法有效性;五是完善法律责任,提振威慑效果。
6. 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规定
2023.03.18公布/2023.06.01施行
《规定》规范了网信部门行政执法程序。一是明确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多环节的具体程序要求;二是完善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和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三是明确法制审核程序;四是明确重大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五是明确规定网信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期限以及结案的具体情形。
《规定》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执行与监督。明确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以及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规定国家网信部门依法建立本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上级网信部门对下级网信部门实施的行政执法进行监督。网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7. 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
2023年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
参考文本共20条,总则部分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即违反他人意愿,以语言、表情、动作、文字、图像、视频、语音、链接或其他任何方式使他人产生与性有关联想的不适感的行为,无论行为实施者是否具有骚扰或其他任何不当目的或意图。
在分则部分对性骚扰主要表现行为、公开承诺、宣传培训、职工举报投诉、调查处置、工会参与监督等主要内容予以明确。同时,文本还指导用人单位对举报投诉人和调查处置工作予以保密,要求注意保护个人隐私权,通过采取调整工作岗位等措施,避免对受害者造成二次伤害。
8.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2023年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
文本共26条,对工作场所女职工劳动就业保护、工资福利保护、生育保护、职业安全健康保护等内容进行了一一列举。此外,为保障工作场所的正常生产秩序,文本还对履行程序给出规范指引。
1. 上海市社会消防组织管理规定(2023)
2023.02.20公布/2023.05.01施行
《管理规定》共六章四十九条,分为总则、组织建设、训练与执勤、管理与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五方面:一是明确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要求和工作职责;二是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和管理要求;三是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经验;四是规范社会消防组织管理;五是提升职业保障水平。
2. 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
2023.02.20公布/2023.04.15施行
《办法》共九章五十条,分为总则、运行管理、收藏研究、展览陈列、社会服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办法》对美术馆的定义和类别进行了界定,在规范美术馆运行管理、提升美术馆功能和服务能级、扶持美术馆高质量发展以及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