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10日,上海股交中心与澳大利亚国家证券交易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作备忘录),作为本次战略合作协议的推荐及协助方,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表示:“经过一年的努力,我们很高兴看到上海股交中心与澳大利亚国家证券交易所(National Stock Exchange of Australia,简称NSX)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早在一年前双方就已经开始洽谈战略合作,随着商谈的逐步深入,双方的合作内容也逐步深入,双方都对这次合作抱有较大的期望。正如NSX的首席执行官埃姆琳•斯科特所说的那样——本次战略合作无论对于上海股交中心还是对于NSX都是一个历史性的时刻。”
协议签订后的第二天,上海股交中心的技术官员已经开始和NSX进行技术和业务方面的具体交流。双方就各自的业务操作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详尽的交流,并就各项合作内容予以落实。随着双方合作的不断深入和自贸区金融政策的逐步开放,双方合作的领域和深度也会逐步加强。
沈默律师说道:“上海股交中心率先与国际证券交易所合作充分展现了上海股交中心领导的国际战略眼光。NSX作为澳大利亚第二大证券交易所,其历史悠久,NSX在监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NSX也非常愿意与上海股交中心分享这些先进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