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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妻儿、手段恶劣,网友表示:望严惩,剥夺其监护权
来源:明庭律所 | 作者:茜茜 | 发布时间: 2019-07-19 | 77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9年7月12日,警方接报,江苏东海县一名男子持棍殴打子女。13日,东海县公安局在微博@平安连云港发布警方通报,通报内容如下:

2019年7月12日晚,东海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接报警称:温泉镇西连湾村葛某持棍殴打子女。接报警后,东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派出警力前往调查,迅速将葛某传唤至温泉派出所。

经查,7月12日,犯罪嫌疑人葛某(男,36岁,东海县温泉镇西连湾村人)连续饮酒,并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家中对其妻子张某(33岁)随意殴打,张某外出躲避。后葛某持棍先后殴打其女儿(8岁))和儿子(13岁)。在殴打过程中,葛某让子女互相拍摄,欲将殴打视频发给妻子,以胁迫妻子回家,后该视频被转发传播。经医生诊断葛某妻子轻微受伤,其子女身体多处软组织受伤。

目前,犯罪嫌疑人葛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公安机关将对案件侦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葛某子女现由其母亲监护。

网友表示:希望严惩,剥夺其监护权

该案件中,该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无差别家庭暴力,打了妻子和8岁女儿还有12岁儿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虐待儿童罪、侮辱罪。

温泉镇西连湾村村支书表示,该男子嗜酒如命,喝完酒后,连父母妻儿老小都不认得,平时就经常打父母、老婆、小孩。村里也多次介入过调解,派出所也和该男子谈过话,但其屡教不改。

孩子、老婆、父母都在其长期的压迫下生活,可想而知,遭受了多少精神上、身体上的伤害,正如网友们所言,这样的家庭没有存续的必要性。两个孩子们或许没有这样的父亲会生活得更好。很多网友都希望能够剥夺其监护权。

微博网友评论

何种情况下,可以撤销父母的监护权呢?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根据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了以下七种情形可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二)将未成年人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的状态,导致未成年人面临死亡或者严重伤害危险,经教育不改的;
(三)拒不履行监护职责长达六个月以上,导致未成年人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四)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未成年人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
(五)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未成年人正常生活和学习的;
(六)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
(七)有其他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

谁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


(一)未成年人的其他监护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
(三)民政部门及其设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
(四)共青团、妇联、关工委、学校等团体和单位。

遇到家暴怎么办

事关家暴无小事,被家暴残害的妇女儿童不在少数。据全国妇联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据有关数据显示,儿童被家暴发生率高但发现率却很低。因为儿童心智发展不成熟,当遇到家暴时,也不懂得主动寻求庇护,因此很难被发现。

孩子在家庭暴力中成长,很容易造成性格上的缺少,具体表现为自卑、悲观、持强凌弱、懦弱等并且他们自杀、犯罪的比例要高于正常家庭。甚至70%的孩子长大后会把家庭暴力带到自己的家庭中。

家暴并非家务事,当面临家暴或者发现他人被家暴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明确规定:

1、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  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4、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5、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6、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7、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