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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劝酒!——同桌喝酒如何避免连带责任?
来源:明庭律所 | 作者:茜茜 | 发布时间: 2019-08-19 | 1034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2019年8月18日,钱江晚报发布的一则新闻登上了新浪热搜:#酒驾撞死人告同桌同事#。本条新闻内容为:“今年2月的一天,老何与9名同事聚餐,期间喝了好几杯酒。酒席散场后,同事嘱咐老何打车回家。没想到,老何没有打车,而是去找了自己的车子并且开车回家。途中,与骑电动车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李某经送医抢救无效后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老何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没有责任。事后,老何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

随后,老何将9名共同聚餐者起诉至兰溪市人民法院,认为他们与自己一起共同饮酒,没有尽到注意和照顾义务,没有安全护送自己到家,造成自己醉酒之后开车回家,途中发生事故,应承担40%的事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将原告老何送至指定地点后嘱咐其回家的时候要打车回家,并且原告老何赴宴时并未开车,被告并不知道原告有车辆停在何处,也未听说原告老何要开车回家,9名被告已经尽到相应的提醒、照顾、保护、通知等注意义务,因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这则新闻上热搜后,网友们纷纷表示老何的做法既无耻又可笑,喝酒后开车罔顾他人生命,还想着拖朋友下水,让朋友共同承担责任。自己犯的错,却在他人身上找原因,如此人品,简直让人大跌眼镜。此事不仅给网友们添加了笑柄,还又一次给大众敲醒了”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警钟! 

何种情况下,同桌一起饮酒会被判定承担责任呢?

同时,也有网友担心自己以后也会遇到这样的飞来横祸。毕竟饭桌酒局是肯定少不了和朋友同桌饮酒的。但其实只要我们做到了劝阻、通知、协助、护送、监护照顾等义务就能避免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民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之规定,多数情况下应由发生人身损害的饮酒人自负损失。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明知醉酒人不能喝酒。
在因喝酒引发醉酒人心脏病、心肌梗塞等疾病,导致伤残、死亡等损害后果的情况下,是否知道对方的身体状况,成为同饮人应否承担过错责任的前提。如果同饮人不了解,在劝了少量酒的情况下,诱发对方疾病,此时同饮人无需承担过错责任。但有可能会依据公平原则承担一部分责任。如果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劝了大量的酒,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强迫性劝酒。
如果在饮酒过程中有明显的强迫性劝酒行为或者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此时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劝酒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酒后进行驾车、游泳、剧烈运动未加以劝阻。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在明知对方酒后驾车而不加以劝阻的情况下,一旦出事,同饮人就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因为此时共同饮酒人应对醉酒的人负有加以阻止的义务。如果已尽到劝阻义务,而醉酒人不听劝阻,同饮人则可以免责。

四、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
如果未将醉酒人送回而发生类似“酒后跌伤”等情况,同饮人是否要承担责任呢?对此,应结合饮酒者当时的神志状况来加以判定。如果饮酒者已经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无法支配自己的行为时,此时同饮人负有一定的监护照顾义务。如果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或者不足以在合理的时间内让其达到有人照顾的情况(比如家中无人),此时若出现意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同饮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饮者只有在行为上存在过错,并且这种行为给他人带来损害和损失时才承担过错责任。因此,大家要牢记:喝酒不劝酒,酒后不开车。

喝酒开车,害人害已

要说此事最无辜的,并不是老何的朋友们,而是那个被老何撞上不幸身亡的李某,这才是真正的飞来横祸!而老何不仅可笑更是让人觉得可恨,作为一个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甚至想推脱给他人;喝酒后开车,抱着这样侥幸的心理,不遵守规则迟早是要出事的。

酒驾现象几乎每天都有发生,酒驾不仅毁了自己更毁了他人的未来。一个人的错会造成两个家庭一辈子的痛。拒绝酒驾,从你我做起,从现在做起。